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厦门市属国有企业执行《企业会计准则》的通知,要求我司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《企业会计准则》(以下简称新准则)。为确保新准则的平稳过渡和有效执行,2009年5月15日,集团江孔雀副董事长召集主持了关于执行新准则的动员会议,与会人员包括集团本部及下属公司财务部经理、财产管理负责人。会上,江副董强调了实行新准则的重要性并做出如下部署:
一、要求各公司在思想上、行动上对执行新准则引起重视,将执行新准则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来抓,不能有丝毫懈怠;
二、各公司应从即日起着手开始构思,并组织部门会议,探讨如何做好执行新准则的各项准备工作;
三、各公司财产管理负责人,应配合财务部认真做好资产负债清查工作,按规定对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认真盘点、清查和质量核实;
四、要求各公司预计执行新准则对综合目标及效益的影响情况。